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霧燈怎麼用?你真的認識霧燈嗎?

新知補給站
Jul.13.2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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霧燈,你真的認識它嗎?
 
霧燈,照字面解釋便是因”霧”而開啟的燈;相反的,”無霧”便關上吧!
換句話說,當遇到濃霧、大雨而視線不清時,除了開啟頭燈近光燈外,需再開啟霧燈。但是,每個人對濃霧、大雨的衡量標準不一、感受不同,掌握霧燈開啟的時刻似乎變得難以拿捏,這裡提供一個簡單方式來判斷所謂的”視線不清”情況。簡單來說,以100公尺為衡量能見度的距離。若無法清楚看見100公尺以內的路況就是能見度差,請開啟霧燈,以確保行車安全;反之,則能見度良好,霧燈保持關閉狀態。


fog lamp is for fog fog lamp is for fog,poor visibility,heavy ran


路上,你或許注意到少數錯誤使用霧燈的駕駛人,因為一個錯誤觀念或動作造成其他用路人眩光,而危害行車視線與安全。其實,霧燈很容易被誤解為”行車燈”或”照明輔助燈”,但只要多了解霧燈一點,正確使用霧燈其實很容易。
 
霧燈,分為「前霧燈」和「後霧燈」。
「前霧燈」應為二盞,左右對稱裝設,顏色限用黃色、淡黃色或白色,而照明面上緣不得高於近光燈之照明面上緣,開關獨立設置,不與頭燈連動。
「後霧燈」為一盞 或二盞,顏色限用紅色。而後霧燈是在頭燈或前霧燈點亮時,才能點亮,且能單獨熄滅。
綜合以上,其實,前、後霧燈的裝置燈數與位置、使用顏色及燈亮、燈滅方式都有嚴格規定,而不是任何用路人可任意而為的。


use of fog lamps, right moment to use fog lamp

霧燈開啟的目的,基本上有兩個:
一、提高濃霧、大雨中道路能見度。
二、在濃霧、大雨中讓其他用路人看見你,提高你車子的辨識度,增加警示效果。
 
為了以上兩個基本目的,霧燈照射距離近(約3-5公尺),為發散光源,但照度、穿透性卻很強,因此,在能見度良好的情況下,開啟霧燈便造成所謂的「眩光」不良影響。當其他駕駛人或用路人在眩光作用下,無法正常直視前後方來車或路況時,危險便伴隨而來,所以,在交通安全法規中特別明確規定開啟霧燈的條件、時刻,為的是所有用路人的安全,且依台灣 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42條,汽車駕駛人,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,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。下次,當你聽到有駕駛人在非霧、非雨的情況下,因不當使用霧燈而拿到罰單時,可別太驚訝了,因為這的確是個危害交通安全的錯誤行為。
 
安全小叮嚀:
當在濃霧裡、大雨中或100公尺內能見度不佳時,請開啟近光燈+霧燈,以保平安。因為近光燈的照射距離約30公尺,而霧燈的照射距離約3-5公尺且光源穿透性強,兩者相加,便能清楚看清近距離的道路狀況。但當能見度提高時,請關閉霧燈,以免「閃」了其他人的眼睛。